會議費不能用於哪些支出

公司用以酬勞員工的各項費用,按營業稅法規定不得扣抵進項稅額,但若因業務檢討會議所支付的餐費,則是少數扣抵的例外項目。 會計師提醒,常有公司將高級餐廳的交際應酬或聚餐費用,偽裝成業務所需的餐費,以為國稅局無法分辨發票憑證的差異,但最後仍被稽徵機關按「實質課稅原則」剔除補

時間 Tue Aug 18 08:54:37 2009. 公司用以酬勞員工的各項費用,按營業稅法規定不得扣抵進項稅額,但若因業務檢討會議 所支付的餐費,則是少數扣抵的例外項目。. 會計師提醒,常有公司將高級餐廳的交際應酬或聚餐費用,偽裝成業務所需的餐費,以為 國稅局無法分辨發票憑證的差異,但最後仍被稽徵機關按「實質課稅原則」剔除補稅。. 根據營業稅法規定,公司用以酬勞員工

營利事業有那些其他費用或損失可以核實認定,應具備那些憑證?. (2206) 下列各項其他費用或損失,可以核實認定:. 1.公會會費。. 2.因業務關係支付員工喪葬費、撫卹費或賠償金,取得確實證明文據者。. 3.因業務需要免費發給員工之工作服。. 4.違約金及被沒收之保證金經取得證明文據者。. 5.竊盜損失無法追回,經提出損失清單及警察機關之證明文件者,其未受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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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讀金若非必要支出,不得申請。 Q:雜支、教學設備、課程材料費如何區分 A:1.雜支:文具、紙張、郵票、電池、資料夾等消耗性物品,與活動或計畫無關物品不可購 買。(不再 支應購買衛生紙、衛生筷、免洗杯、誤餐費等費用)。

營利事業列報捐贈之限額如何規定?. (2231) 營利事業之捐贈,可依下列規定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:. 1.為協助國防建設、慰勞軍隊、對各級政府、合於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、災害防救法第44條之3、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之捐贈及經財政部專案核準之捐贈,不受金額限制。. 2.依政治獻金法規定,對政黨、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,以不超過所得額10%為限,其總額並不得超過

與招待費、廣告費等限額扣除不一樣,只要真實、合理的會議費支出都是允許稅前扣除的。但是,沒有限額,並非沒有限制。目前,各地稅務機關一般都是按《國家稅務局關於印發〈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〉的通知》(國稅發〔2000〕84號)的規定來掌握(文件雖廢止,但規則依舊有效)會議費允許

1.各類會議、講習及研討會等活動,凡辦理半日者,膳費最高為120元,辦理一日者,依其對象訂定不同標準;膳費內應含三餐及茶點,不得額外編列茶水、飲料或點心等費用。 2.如為執行計畫之一般校內行政會議之誤餐費,應列為「雜支」項目,並以每人每餐80元為上限。

工程會成立之初,係鑒於國家建設之規模及所需金額日益龐大,牽涉範圍甚廣,有必要由工程會統籌公共工程之規劃、審議、協調及督導。隨著時空環境的轉變,工程會的業務也日漸成長,除陸續主掌政府採購法、技師法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(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,促參法已於102.1.1移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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補正,不能補正者,應由經手人詳細註明,並簽名或蓋章證明。 2.電子發票應有機關名稱或機關統一編號,若電子發票證明聯未輸入統一編號,應 請廠商加註買受人名稱或統一編號,不能補正者,應由經手人詳細註明,並簽名或蓋章 證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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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計畫不能報支的經費有哪些? 計畫聘請人員之薪資應以哪個項目編列? 計畫內工作人員之勞健保、公提勞退金可以支出嗎? 「國外差旅費」之定義? 教育部其他補助計畫注意事項 教育部補助計畫不能報支的經費有哪些? 教育部補助計畫本校人員可支工作費?

會議費不能用於哪些支出

  • 中華民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全球資訊網
  •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主計室
  • 薪資.租金.文具.旅費.運費.郵電費.廣告費.水電費.保險費.交際費.捐贈.
  • 水污染防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
  • 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-會計科目、編列原則及查核要點

工程會成立之初,係鑒於國家建設之規模及所需金額日益龐大,牽涉範圍甚廣,有必要由工程會統籌公共工程之規劃、審議、協調及督導。隨著時空環境的轉變,工程會的業務也日漸成長,除陸續主掌政府採購法、技師法及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(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,促參法已於102.1.1移撥

出席費之支給,每次會議以2,500元為上限,由各機關學校視會議諮詢性質及業務繁簡程度支給。 五、 已支給出席費者,如係由遠地前往(三十公里以外),得衡酌實際情況,參照「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」規定支給交通費及住宿費。

76.員工自行負擔之勞、健保費部分 不能列報為營利事業之費用?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,營利事業在列報員工之勞保費、健保費時,只能以由營利事業負擔之部分為限,至於屬員工自行負擔部分,就不能列為營利事業的費用。

人因故不能出席時,由副召集人代理之。本會之會議應有全體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;應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 同意始得決議;正反意見同數時,取決於主席。前項會議,委員應親自出席,不得代理。但由機關(構)代表及民間團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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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會計科目 編列原則 查 核 要 點 應注意事項 應備妥之原始憑證 2.消耗性器材 及原材料費 1.專為執行研發計畫直接發生之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。 2.須依計畫所需之項目、數量、金額逐項編列。 3.本項費用不得超過計畫總經費之15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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